施工签证,要做到利我悦他,有利己方,方便对方,愉悦对方。具体做法是:一、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不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内容要与协议约定计价口径一致;如无 ...
施工签证,要做到利我悦他,有利己方,方便对方,愉悦对方。 具体做法是: 一、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不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内容要与协议约定计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再有,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二、各种合同类型签证内容。可调价格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固定总价合同同至少要签到量、价、费;成本加酬金合同同至少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费。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造价或税后造价。 同时要注意以下填写内容优先次序: 1、能够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不要签单价; 2、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不要签工程量; 3、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最好不要签事实; 4、能够签文字形式的最好不要附图。【这个顺序应该是乙方的顺序,业主方的顺序应该是与此相反的,另有文章专述】 三、需要填列的内容。主要有: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人工、机械);工程量(有数量和计算式,必要时附图);有无甲供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蔽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相关规定。 签证单要分日期或编号分别列入结算。非一事一签的签证或图纸会审纪要,一张资料中涉及到多个事项,在编制此单结算时,还要注明“第x条”,以便清楚。 低价中标后必须注意勤签证;当发生诸如合同变更、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合同约定前后矛盾、对方违约等情况时,需要及时办理费用签证、工期签证或者费用+工期签证。 四、如何对待甲方拒签。乙方所填写的签证内容应使不在现场的人员通过看签证单也能知道具体事件发生的内容,最好使其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不会给别人造成模糊概念。在编制签证之前,首先要熟悉合同的有关约定,针对重点问题展开签证理由。同时,应当站在对方的角度来考虑陈述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又使签证人感觉不用承担风险,只有这样,对方才会容易接受并签证,否则,对方会不愿意接受而拒签。如果遇到对方有意不讲道理地拒签,实践中可以采用收发文的形式送达甲方(叫一般工作人员去办理)。不需要逼迫甲方在签证单上签字,只需要在收发文本上签字,这样就可以证明甲方已经收到我方的发文,如果甲方不在签证单上签字,但超过法定时间,签证自动生效。 1.所谓工程签证就是指工程发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施工过程发生的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预算项目或工程量不相符,需要调整工程造价的)、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可成为工程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2.现场签证可分为以下几类: (1)工程经济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场地、环境、业主要求、合同缺陷、违约、设计变更或施工图错误等,造成业主或承包商经济损失方面的签证。经济签证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应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 (2)工程技术签证: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一般应组织论证,重大变化应征得设计人员同意,做到安全、经济、适用。 (3)工程工期签证:主要是在实施过程中因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业主等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的签证。招标文件中一般约定了工期罚则,在工期提前奖、工期延误罚款的计算时,工期签证发挥着重要作用。 (4)工程隐蔽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对以后工程结算影响较大,资料缺失将无法补救,难以结算。主要有:基坑验槽记录、软地基处理、钢筋隐蔽验收等。 签名:这种情况只能称阅过,相关人未发表同意与否的意见。 签名+同意:同意二字看似简单实则意思含糊,是同意乙方所报工程量属实呢,还是同意乙方所报送单价呢,亦或二者都同意呢,如果在合同中发包人授权监理人管理工程的话,则仅有发包人签名的签证是无效的,如果还有监理人签字,则该签证的处理结果可能是,工程量得到认可,单价经过审核后未必得到认可,造价工程师也可能签按审核的价格进入结算。 签名+情况属实:如果发包人签署意见为情况属实,则充其量只能作为费用与工期索赔的证据,而并非签证。能否增加费用或者顺延竣工日期尚要结合合同约定以及其他证据材料综合认定。如是以上情况属实,发包人及造价工程师根据合同的结算方式,审查结算内容的合法性,如有重复计价现象,发包人及造价工程师完全可以拒绝结算重复计价部分,因为以上情况属实只能说明事实的存在,并没有完全确认所列项目可以结算。 监理人往往认为情况属实仅仅是见证承包人做的事情属实,工程量和价钱由发包人自己核定,原因是怕管多了发包人认为监理人为承包人说话。 签名+以上情况属实,同意结算:发包人既确认了事实的存在并同意支付事实的费用,如确属签证人员失误引起的重复计价,造价工程师应将问题提交由发承包人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造价工程师一般只能认为发包人愿意额外支付此项重复费用因某种理由补贴给承包人。 签名+复核后的描述签证意见:签名要由合同规定有权之人签署,签证内容要有描述性,是认可承包人报送的量还是认可价,如经复核认为承包人填列的内容不实,签批上实际情况,及如何列入结算(如列入直接费,列入税前造价,该价即为税后造价等)。 签证必须遵守的原则: 能够附图的(草图、示意图)尽量避免单纯的文字形式进行签证;签证应尽量做到有据可依,尽量把签证图纸化。 能够签事实的尽量避免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 能够签工程量的尽量避免直接签单价; 能够签单价的尽量避免直接签总价; 费用签证必须经过索赔程序方能进行,避免直接进行费用签证。 签证虽然在法律层面上是一种补充协议,对发承包人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从法律意义上讲,只有法院才有权撤销或否定其效力,但造价工程师可建议发承包人双方重新达成新的协议,从而否决原先不实的签证。 直接签总价或单价的签证审核。补充项目以单方造价或总价方式的签证,造价工程师审核一般可以先运用工程量和材料价格签证的确认方法对工程量和材料价格予以审核,再参考国家定额标准和有关文件进行测算,签证的单方造价和总价格高于测算结果,如无特殊原因,则建议发承包人双方推翻原签证,达成新的签证(如按测算结果确认) 直接签结果(包括工程量)的签证审核。可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复核所签工程量的真实性,如工程量不实,仍可建议发承包人双方达成新的签证。 仅签文字事实签证的审核。对既无明确的工程量,也无明确的价值量,仅仅从技术的角度陈述某一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的签证。造价工程师审核这样一种签证要采取一个切入点的方法进行;首先考虑这一项目是否需要作为增加项目,是不是重复计算;界定的方法:分析和证实发包人驻工地代表对于某一项内容是否知道施工过程中确实发生了,如发生了是否知道这项内容在原预算的某一个定额子目中有没有包含,分析证实后说明清楚,然后加以界定,准确计算。 签文字事实+附图(草图、示意图)签证的审核。这样较详细的,在审核内容真实的情况下,可按一般审核的方法进行即可。 您是否做过这些签证? 不具备开工条件签证、开工延期签证、工期延误签证、工程变更签证、合同价款调整签证、工程质量确认签证、工程师口头指令签证、追加合同价款签证、甲供材料不合格签证、直接指定分包人延误工期签证、竣工验收签证、竣工结算签证、未经验收移交签证、索赔签证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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